
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方式包括所在國家(地區)主管當局推薦注冊和企業申請注冊。
根據對食品的原料來源、生產加工工藝、食品安全歷史數據、消費人群、食用方式等因素的分析,并結合國際慣例確定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方式和申請材料。
經風險分析或者有證據表明某類食品的風險發生變化的,可以對相應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注冊方式和申請材料進行調整。
下列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由所在國家(地區)主管當局向推薦注冊:肉與肉制品、腸衣、水產品、乳品、燕窩與燕窩制品、蜂產品、蛋與蛋制品、食用油脂和油料、包餡面食、食用谷物、谷物制粉工業產品和麥芽、保鮮和脫水蔬菜以及干豆、調味料、堅果與籽類、干果、未烘焙的咖啡豆與可可豆、特殊膳食食品、保健食品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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