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一、外國廠商或其代理人申請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登記證,應當向提交下列資料和產品樣品。
(一)進口飼料或飼料添加劑登記申請表(一式兩份,中英文填寫)。
(二)代理人需提交生產企業委托登記書。
(三)提交申請資料(中英文一式兩份),包括下列內容:
1.產品名稱(通用名稱、商品名稱)。
2.生產國(地區)批準在本國允許生產、銷售的證明和在其他國家的登記資料。
3.產品來源、組成成份和制造方法。
4.質量標準和檢驗方法。
5.標簽式樣、使用說明書和商標。
6.適用范圍和使用方法或添加量。
7.包裝規格、貯存注意事項及保質期。
8.必要時提供安全性評價試驗報告和穩定性試驗報告。
9.飼喂試驗資料及推廣應用情況。
10.其他相關資料。
(四)提交產品樣品。
1.每個品種需3個不同批號,每個批號3份樣品,每份為檢驗需要量的3-5倍(固體不少于150克、液體不少于200毫升)。
2.必要時提供該產品相對應的標準品或對照品。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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