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震過程中會向建筑物及其內部設施施加地震力,這些地震力會沿水平方向作用于建筑物本身,同時還會作用于管道系統、電纜槽、風管及-內部建筑系統、通常為管道、電纜槽和-設施所設計的支撐位都只是針對重力作用或垂直方向的荷載,而未考慮地震所產生的水平荷載。抗震固定裝置,即支架、支撐物,可抵御水平力并使建筑機電設施保持穩定與完好。橋架抗震支架的主要目的是把地震所造成的生命損失減少到低程度。
橋架抗震支架設計范圍
1、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進行抗震設計。
2、對重力不大于1.8KN的設備
3、 室內給水、熱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徑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。
4、矩形截面面積大于等于0.38㎡和圓形直徑大于等于0.70m的風道可采用抗震支架
5、內徑不下于60mm的電氣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0N/m的電纜梯架、電纜槽盒、母線槽均應進行抗震設防。(引自3.1.6,page41 )
6、防排煙風道、事故通風風道及相關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。(引自5.1.4,page41 )
7、每段水平直管道應在兩端設置側向抗震支吊架。(引自8.3.1,page28 )
8、每段水平直管道應至少設置一個縱向抗震支吊架。(引自8.3.3,page28 )
橋架抗震支架技術要求
1、C型鋼為冷壓成型槽鋼,截面尺寸為41*41*2.5mm,41*62*2.5mm,41*82*2.5mm,41*124*2.5mm等,長度為3000mm或6000mm的標準型材,鋼材材制為Q235B及以上,且滿足《碳素結構鋼》GB/T700-2006規定,壁厚不小于2.5mm。槽鋼背面有條形安裝孔和輔助標距,以便于施工時現場安裝及加工,與以后管道安裝,維護和擴展使用;
2、橋架抗震支架C型鋼內緣須有齒牙,且齒牙深度不小于0.9毫米,并且所以配件的安裝依靠機械咬合實現,嚴禁任何以配件的摩擦作用來承擔受力的安裝方式,所有連接配件不允許使用跟槽鋼不匹配的彈簧螺母;槽道必須有加勁肋保證槽道有足夠的強度,確保運輸,切割及安裝時槽鋼截面無變形;
3、表面防腐處理:抗震連接構建采用鍍鋅處理,鋅層厚度不小于65um;要滿足600小時中性鹽霧試驗不出線紅銹;
4、采用的膨脹錨栓必須符合國家標準《混泥土用膨脹型、擴孔型建筑錨栓》JG160-2004,并提供國家建筑中心的檢測報告;
5、橋架抗震支架具有國/家整體抗震測試報告;
6、橋架抗震支吊架必須具有抗震、抗沖擊和200萬次抗勞后的抗滑測試報告和螺母抗拉報告,以確保各連接點之間的可靠連接。
7、擁有國/家/級檢測機關出具的力學測試報告;
8、橋架抗震支架供應商應根據招標人提供的抗震支架設計圖,對抗震支吊架系統的區域進行抗震支吊架系統的深化設計,廠家對抗震支吊架受力情況及材質選形進行詳細計算,提供力學計算書;
9、廠家必須具有根據圖紙進行二次深化設計和計算能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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